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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厦股份被湖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金额15.32万元
来源:乐居财经 2022-06-07 07:50:21

6月7日消息,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亚厦股份”)被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金额15.32万元。立案日期为2022年6月6日,案件案号为(2022)鄂0103执4548号。

企查查显示,亚厦股份注册资本为133999.65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,经营范围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消防工程等。目前,该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.77%,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由丁欣欣持股75%。其对外有31家投资企业。

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679起,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15条,案件总金额为93643.06万元,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8.5%,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。

(责编:彦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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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4-20 09:12:50